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《滨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方案》(滨人社发〔2018〕54 号),促进我院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和规范化诊疗机制,加强对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监督,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,11月27日,我院专门召开了落实《滨州市居民医保支付改革方案》推进会。
会上,付荣华副院长宣读了《滨州市滨城区市立医院关于落实〈滨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方案〉的实施意见》(滨市院字[2018]27号),将医保工作深化、细化,并纳入科室及个人的年度考核,为确保市居民医保支付改革在我院落地提供了保障。
最后,封占云院长同临床科室负责人签订了《滨城区市立医院医疗保险工作责任书》,将责任层层落实,具体到人,准确把握工作重点,加强协调配合,注重建章立制,形成长效机制,力争有效降低医疗费用,减轻群众就诊负担。